上海湾区东湖国际创新中心桩基检测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武汉市
上海湾区东湖国际创新中心(E地块) 桩基检测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上海湾区东湖国际创新中心(E地块) 桩基检测 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名称: 上海湾区东湖国际创新中心(E地块) 桩基检测 ;
1.2 采购人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5 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区位在上海市西南、杭州湾北岸,所 属上海金山区,具体基地位于金山区浦卫公路以北、卫昌路以 西交汇处。整个项目由5个地块组成,总用地 面积约148亩, 地块用地面积约10万m�0�5 ,整个用地性质为C6,项目整体分三 期建设,建筑功能为研发办公及相关配套。其中E地块用地 面积约2.9万方,建筑面积约12万方,容积率3.0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60 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上海湾区东湖国际创新中心(E地块) 桩基检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检测、成孔质量检测、超声波透射法检测等) ;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 服务期限: 自2023年10月初开始,根据甲方指令,满足现场进度要求 ;
2.4 服务地点 : 金山区浦卫公路以北、卫昌路以西交汇处 ;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合格, 提交的成果需满足规范及 施工图 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有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 桩基检测 相关内容) ; 和② 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
3.1.3 财务要求 : 供 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 近 3 年无亏损。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 3 年( 2020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 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项目 ) ;
3.1.5 信誉要求 : (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
3.1.7 其他要求 :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 本次采购活动 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 http://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递 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 14 时 3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 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上海湾区科创中心六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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