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劳务承包服务
湖南
-株洲市
天元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劳务承包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3]00004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 目名称:天元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劳务承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
包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 许可证 处于有效期。
包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包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包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更正后:
包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或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包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或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包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或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包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或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 李程程
电话:
2、采购人
名 称: 株洲市天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71号
联系人: 旅
邮编:4120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号尚格广场1栋16002室
联系人: 、李程程
邮编:412000
电话:0731- 2286963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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