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跟踪监督模型建设项目的公示
云南
-昆明市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跟踪监督模型建设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31
行政区划:
省级
预算单位: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否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1单元16层1、2号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1. 基于定向开发或首次制造等原因,符合自主创新产品订购或首购政策,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开发或者制造的
品目:
其他信息化设备;
行业划分: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
35 万元
项目概况:
本系统为定制开发,系统数据源来自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简称2.0系统),主要针对2.0系统中的刑事类案卡数据。作为2.0系统的研制公司,客观上是本系统的唯一承研单位。故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其他补充事宜: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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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项目名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跟踪监督模型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云南省《省院数字检察专班近期主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办案实际,按照“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基本路径,提出“不捕案件侦察监督系统”。该系统主要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和警综平台为依托,通过信息抓取、碰撞比对、筛选数据、逐案分析,重点督促存疑不捕不诉案件的继续侦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线索,督促侦查机关做好不捕不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防止一放了之、一摆了之,并对下级院不捕不诉决定同步进行内部监督。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是按照《省院数字检察专班近期主要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不捕不诉案件跟踪监督模型项目”。本系统为定制开发,系统数据源来自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简称2.0系统),主要针对2.0系统中的刑事类案卡数据。是2.0系统的唯一承研建设单位。为保证系统与2.0系统对接的稳定性,以及数据与2.0系统间的共享利用,只能由2.0系统的开发商进行定向开发,项目符合首购政策,根据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1种情况的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二路10号2栋1单元16层1、2号
三、公示期限
2023-06-01至2023-06-0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0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006-4009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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