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决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重庆
-九龙坡区
招标公告(2023年第11号)-决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来源:庆铃汽车 发布时间:2023-05-31 18:08:18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货物名称、数量:决策管理系统 1套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决策管理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培训、基础数据维护指导、上线跟踪及问题处理等。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发、安装部署、测试、上线运行、培训及与市国资委数据采集交换系统的对接等工作,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集团下属其他单位系统开发、安装部署、测试、上线运行、培训等工作。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招标货物终验收合格并签定终验收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22万元。
7、支付方式:分四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5%;
第二次支付: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和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软件部署联调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35%;
第三次支付: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软件部署联调完成并验收合格(终验收)后,15日内以四月期银行承兑汇票(市外)或四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市内)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40%;
第四次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满评价合格后,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
每次支付前需向招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发票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具备软件技术开发或销售等资质的厂家(投标人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要提供原系统开发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资信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经审计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的已成功交付的类似决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名称或内容含“决策”或者“三重一大”等关键字)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网站查询流程: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鲜章)。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②被重庆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
5、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有控股关系;③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④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⑤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2023年6月5日17:00时前均可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办理手续后,到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缴款,凭缴款凭据到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10:0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6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现投标文件提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等情形,投标文件一律拒收。该项目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3:00(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4400.00元(大写:贰万肆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6月13日10:00(北京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进招标人账户,逾期到账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请务必注明是“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协兴村1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号:
电 话:023-65262233
七、投诉方式
纪委、监察专员办 或 -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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