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和健身房修缮工程中标人候选人公示
福建
-泉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FJSY[2023]1001号
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和健身房修缮工程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泉州市公安局机关大院食堂和健身房修缮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31日10:00时 | 招标编号 | FJSY[2023]1001号 | ||
招 标 人 | 泉州市公安局 | ||||
地 址 | 泉州市东街62号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 | 联系电话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发包价 (万元) | 255.3752 | 255.3752 | 255.3752 | ||
工期 (日历天) | 60 | 60 | 6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郑端勇 | 陈地福 | 郑玲玲 | ||
证号 | 闽2352011201357837 | 闽2352008200810485 | 闽23520 | ||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柯志琼、傅烨熔、王韵玲 。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202 3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 3 年 06 月 0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业主)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向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 泉州市公安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3年06月0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公安局
地址:泉州市东街62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浔美工业区中凡大厦5楼西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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