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汽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辽宁
-营口市
| 一、招标条件 | |||||||||||||||||||||||||||||||||
| 老边汽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经由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 备案。以 营边行审发【2023】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营口市老边区汽保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中心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老边汽保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营口市老边区汽保园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1)本次回填地块共四处,场地回填面积约41669.3平方米,平均标高1.6米。其中地块A面积23032.94平方米,地块B面积8621.64平方米,地块C面积12514.72平方米。采用基坑弃土、无害化建筑废弃物、山皮石回填。(2)对汽保园内厂房彩钢板外表面进行除锈后刷油,总面积为12894平方米。(3)罩面改性沥青路面总面积144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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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 2023年07月01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28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1)施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建造师。建造师(项目经理)身份认证和建造师证注册证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建造师(项目经理)须一致,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资格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规模、企业资质等级相适应,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无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入省手续要求:外省投标单位入省备案手续按辽住建【2016】1号文件办理。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理CA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具体办理及操作方式请按平台指示进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人员联系。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件并经人社部门可查且信息有效)。 (6)中标人不得转包,也不得挂靠式承包。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09:30 |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06日 0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及营口市网上发布。上发布 |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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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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