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湾子村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湾子村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二期)施工(二次) 已由 张家口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西行审核字【2023】21号 、西行审核字【2023】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到位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东湾子村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二期)施工(二次)2.1.2建设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东湾子村2.1.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东湾子村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二期),主要建设日光玻璃温室1座,建筑面积2444㎡。2.1.4质量标准:合格2.1.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08月15日前完工。2.1.6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东湾子村农业观光采摘园项目(二期)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具有有效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4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住建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2 09:00:00 至 2023-06-08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6-26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分公司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81号天人名仕乐居商住小区15号楼3层) |
邮编: | 075061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孔笙(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于伟强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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