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十四五张家口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十四五”张家口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交通站)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SS-2023-001
项目名称: “十四五”张家口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交通站)
预算金额: 732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氮氧化物自动监测仪3套;一氧化碳自动监测仪3套;臭氧自动监测仪2套;二氧化硫自动监测仪2套;PM10自动监测仪3套;PM2.5自动监测仪3套;气象五参数3套;黑碳仪3套;VOCs监测仪(苯系物)1套;车流量(视频车检器)1套;VOCs监测仪(57种PAMs)2套;多参数动态气体校准仪3套;零气发生器3套;标准气体3套;阀门3套;流量计3套;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仪3套;PAMs质控仪2套;站房及配套设施3套;数据采集及传输3套。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3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6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与中小企业规模相对应的个体工商户均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招标文件 。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中心第一电子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5.本项目采用电子方式报名,拟投标的单位须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可自行招标文件。对未从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响应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 (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和相应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6.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林园路16号京都花园1号楼2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建平
电 话: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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