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镇县道325线秋阳至五台林场路段提级改造工程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九都镇县道325线秋阳至五台林场路段(K12+905~K15+394)提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032号的九都镇县道325线秋阳至五台林场路段(K12+905~K15+394)提级改造工程 已由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南政办[2022]32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以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九都镇县道325线秋阳至五台林场路段(K12+905~K15+394)提级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南交审[2022]4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九都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九都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南安市九都镇 。
2.2 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2.489公里(K12+905~K15+394),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工程造价为6063369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12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1 个标段 ,根据工程性质分为 _________ 个标段组 ;本次共招标 1 个标段 , 1 个标段组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 km )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 工期 |
| 1 | K12+905~K15+394 | 2.489 | 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120日历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 1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 3 简要填写): / 。
( 3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 3 简要填写): / 。
( 3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_________ 及以上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 3 简要填写): / 。
( 3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 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登录到 泉州市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电子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
4.2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 招标 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 招标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31日08时30分00秒 ,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5.5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泉州市信息、南安市人民政府 网站上进行公示。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信用分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年05月30日17时00分 前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转账或电汇、电子保函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泉州市信息、南安市人民政府 等媒体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安市九都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福建省南安市九都镇政府大院内
邮 编: 3623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泉州市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1301-1303室
邮 编: 362000
联 系 人: 小黄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 电话:
2023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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