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9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3]0505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董庄窠雅苑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函【2021】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源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12402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1240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8660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源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董庄窠雅苑项目,建设规模为18660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栋高层住宅楼、1所幼儿园、地下停车库和若干配套管理服务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29547.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76848.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1842.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950.71平方米,包括住宅、幼儿园和配套管理服务用房;地下建筑面积46891.5平方米,主要为停车库和人防工程;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室外管网、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建筑面积为186609平方米,总投资额212402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原董庄窠村东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董庄窠雅苑项目公用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范围:最大电压10kv;最大容量:1600kvA。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站内高低压柜、设备及高压进线、站内照明通风设备、低压出线至用电设备、计量箱下口线、幼儿园箱式站及线缆的施工及深化设计。具体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03.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6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16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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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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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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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至 2023年05月1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19日16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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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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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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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市源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兵然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大道东侧、盛湖路南侧汇海澔园总部经济34号
邮政编码: 301600 联系人: 苗工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夏伟民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霞光道48号翠泉别墅22号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 高博、段艳丽 电话: -8008
传 真:
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源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苗工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大道东侧、盛湖路南侧汇海澔园总部经济34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董景志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