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梁河水库北部综合码头节地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石梁河水库北部综合码头节地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比选询价公告
来源:连云港交通集团 浏览次数:28 录入时间:2023-05-11
本项目招标人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就 石梁河水库北部综合码头节地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进行比选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询价。
1.项目概况
1.1 为持续做好石梁河保护开发 “后半篇”文章,利用班庄欢墩埠村境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北部综合码头并配套相关服务设施 。根据计划安排,现拟开展 石梁河水库北部综合码头节地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1.2最高投标限价: 比选询价的最高投标限 价为 19 万元人 民币,比选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1.3招标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节地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直至取得节地评价的论证意见。
1.4计划工期:30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 节地评价项目;
2.2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日之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2.3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2.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比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1 日~ 202 3年5月12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本项目无纸质文件。
4.比选询价文件的递交
关于本项目比选询价文件的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4.1发包人不统一组织进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人对比选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邮件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1天前,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4.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15号)。招标人将于上述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宣布投标报价。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 15号
邮 编: 222200
联 系 人: 穆 工
电 话: 0518- 85817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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