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
江苏
-盐城市
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阜宁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拟拆除老垃圾中转站站房在原址新建垃圾中转站站房一座,实施内容为场地平整、混凝土浇筑、室内外抹灰、屋面防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控制价: 58.4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2.5 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 | 阜宁县公兴社区垃圾中转站站房改建工程,拟拆除老垃圾中转站站房在原址新建垃圾中转站站房一座,实施内容为场地平整、混凝土浇筑、室内外抹灰、屋面防水、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40 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 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电子 ) 证书( B 类);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8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专栏网站(网址: )自行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2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 2023 年 5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1 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2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控制价 : 58.40 万元。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 C 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江苏阜宁 - 阜宁县专栏”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公兴社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公兴社区 地址: 阜宁县徐州路 864 号
联系人: 张书记 联系人: 刘生远
电 话: 电话:
2023 年 5 月 11 日
附(投标人自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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