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二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贵州
中国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中国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编号为〔 GPDI-ZB-2023-01654〕,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的迭代升级、功能建设及优化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 1)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功能,如电池、车辆、头盔等。完善固定资产的信息录入,合理分析固定资产可能存在的丢失风险并优化使用流程,建立相关资产监管策略。
( 2)优化统计报表。根据各省市分公司的细化经营要求,提取公共需求,对统计报表不断完善。
( 3)优化C端用户体验。开发小塔出行c端用户独立app,进一步提升品牌认知度、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以及更多的功能和扩展性、更多的数据控制权和更灵活的推广渠道。
( 4)优化后台管理流程。对当前的后台流程进行分析,确定瓶颈和问题所在,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中国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一期项目供应商,本项目须在一期平台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功能建设及优化,为了保证铁塔共享电单车运营平台建设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保障系统平稳运行,根据《采购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版)》(中国铁塔〔2023〕33号)第十三条(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要求第1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定向谈判)方式向进行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 23年6月1 日至 20 23年6月5 日,共 5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二)采购代理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世松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异议接收地址及收件邮箱
异议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 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
异议接收邮箱: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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