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舟竞渡代表性传承人水春华抢救性保护记录摄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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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舟竞渡代表性传承人水春华抢救性保护记录摄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02
项目概况: 受 宁波市鄞州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委托,就 宁波市鄞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舟竞渡代表性传承人水春华抢救性保护记录摄制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正吉建代字 [ 2023 ]0 47
项目名 称: 宁波市鄞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舟竞渡代表性传承人水春华抢救性保护记录摄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2 0 0000
最高限价(元): 2 0 0000
采购需求: 宁波市鄞州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龙舟竞渡代表性传承人水春华抢救性保护记录摄制项目 采购 服务 ,具体详见第二章 招标 需求 。
数量 :1
合同履约期 限: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摄制, 202 4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制作并验收合格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未被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招标 文件
1 .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 或现场购买 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2日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入我公司以下账户或现金现场递交,并在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 时间 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 1269046137 ** 邮箱 或递交至 (宁波市高新区科贸中心东楼 25楼招标代理部)。
a . 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或扫描件 一份);
b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
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 3 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
帐 号: 30010122000156342
户 名: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23 日 14: 30 (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地点:(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 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3 年 6 月 23 日 14: 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 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4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将在“中国”(中国政府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网站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2.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 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收件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1269046137 @qq.com。 供应商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代理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代理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中国”(中国政府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 、联系 人:
采购 人:宁波市鄞州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采购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 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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