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ZCFCS-2023-1140921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社工站购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
(3)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已进行响应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广东省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如有不同,以广东省的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方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龙凤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海珠区工业大道北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9栋101-1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镇宇
电 话: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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