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中医院一、二期窗帘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裕安区中医院一、二期窗帘(阻燃)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需解锁9 号
二、项目名称: 裕安区中医院一、二期窗帘(阻燃)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 295 号沈小郢恢复楼 2 幢 602 室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1178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窗帘、铝合金静音轨道 品牌:天幕轩、天幕轩 规格型号:定制、定制 数量: 7924 ?O、 1415m 单价: 9.79 元、 7.12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巍、韩中梅、王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招标集团十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需解锁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需解锁 、六安市裕安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王工
电 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十、
1. 采购文件
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