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国有防护林场营林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为加强林场营林抚育管理,根据《漳州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场下阶段营林任务向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营林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招标人:福建省诏安国有防护林场。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诏安国有防护林场营林作业项目。
(三)招标标的:详见附表(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安全措施经费等)。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二)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且标明“原件复印”)到诏安国有防护林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参加报名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 一 ) 公示时间:202 3 年 6 月 2 日至202 3 年 6 月 8 日 5个工作日;
(二) 报名时间:202 3 年 6 月 2 日至202 3 年 6 月 8 日1 8 时止。
(三)报名地点: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诏安国有防护林场资源培育科报名,并领取《招投细则》和《投标签》。
(四)保证金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仟元 整,并于规定时间报名投标。本次投标采用不公开标底,投标价要低于林场标底,最低者中标,高于林场标底为无效标,若出现最低金额两人或两人以上相同金额时,在开标后现场叫标,以叫标最低价为中标者。中标后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如不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保证金存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诏安县支行
户 名:福建省诏安国有防护林场
账 号:018912
保证金存入户名必须与投标企业或投标人名称一致。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诏安国有防护林场签订《营林生产承揽合同》,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需与林场协商),中标者必须在10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诏安国有防护林场有权没收中标者履约保证金 壹仟元 。
(六)投标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竞标者自行将标书交到林场的方式投标, 定于202 3 年 6 月 9 日 上午 9 时前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签》并密封好 ,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诏安国有林场资源培育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 3 年 6 月 9 日 上午 11时于诏安国有防护林场会议室开标。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九)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丽鸿 许子牧
四、 本公示解释权归 福建省 诏安国有 防护 林场
福建省诏安国有防护林场
2023年6月2日
附表:
标的 | 工区 | 班号 | 数量 | 树种 | 作业项目 | 备注 |
1 | 银溪 | 13-020(1)、13-030(1) | 102亩 | 割灌除草 | ||
2 | 银溪 | 02-010(1)、02-040、02-060(1)、02-080(2)、02-081(1)、03-100(1)、02-160(1)、02-190(1) | 243亩 | 割灌除草 | ||
3 | 银溪 | 11-041(1) | 73亩 | 割灌除草 | ||
4 | 上径 | 1-3(1) 、 1-5(1) 、5-2(1)、5-21(1)、2-3(1)、2-3(2) | 209亩 | 割灌除草、施肥 | ||
5 | 百岁楼 | 5-4(1) | 41亩 | 割灌除草、施肥 | ||
6 | 银溪 | 林区道路维修 | 公里数以gps实测为准 |
备注: 投标价含结算发票税费和 安全措施 经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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