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4-00082
项目名称: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查看
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平罗街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项目。
★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具体时间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5、 质量标准: 合格
★ 6、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最终金额为准(单项工程不超过60万元)。
★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以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拟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需求
为确保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的顺利完成,结合近几年工作情况,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1、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负责区域内的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2、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职的,人员齐全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内及时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查看
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迎宾路街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项目。
★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具体时间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5、 质量标准: 合格
★ 6、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最终金额为准(单项工程不超过60万元)。
★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以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拟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需求
为确保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的顺利完成,结合近几年工作情况,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1、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负责区域内的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2、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职的,人员齐全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内及时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0
采购需求: 查看
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光辉街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项目。
★ 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区政府拨款进度付款。
★ 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具体时间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5、 质量标准: 合格
★ 6、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的最终金额为准(单项工程不超过60万元)。
★ 7、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以采购人为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拟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需求
为确保2023年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的顺利完成,结合近几年工作情况,现将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1、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负责区域内的市政建设及应急抢修工程。
2、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3、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配备专职的,人员齐全的售后服务团队,24小时内及时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3包: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于洪区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9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桂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账号: 210003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晓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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