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25省道和西环路高架旅游标识指示牌内容更换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盐城市
1、建设单位: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S125省道和西环路高架旅游标识指示牌内容更换制作项目
3、招标代理:
4、项目概况:
4.1项目地点:大纵湖旅游度假区;
4.2招标规模:投资额约15万元;
4.3质量标准:合格;
4.4工期要求: 10日历天。
5、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2招标范围: S125省道和西环路高架旅游标识指示牌内容更换制作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制作或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
6.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人员2019年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30时。
10、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23年5月17日08:30时至2023年5月20日17:3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1号楼2410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工,联系号码:(微信同号)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1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招投标采购信息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单位: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盐都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1号楼2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