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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型号牵引车询价文件

北京

-

海淀区

发布时间:2023-05-17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型号综合保障系统牵引车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数量:5套。

4.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套。

5.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交货地点: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需要指定的地点。

7.交付周期:产品采用通用成熟技术,产品生产交付周期不超过5个月。

8.质保期:采购人验收合格后48个月。

9.报价格式:遵循国办函〔2019〕11号(《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及实施细则)。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

一、资格性审查项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以上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进行第三方财务审计,可提供开户银行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出具的能够说明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近1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税收缴纳通知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银行出具的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通知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

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页。

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

军队采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查询结果页

6.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二、符合性审查否决项

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签署、盖章;

2.报价文件中存在虚假或失实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文件未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项目有一项不符合即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在询价文件要求原件现场备查的或出现模糊不清的或出现明显缺漏情况询价小组认为不能确认内容的情况,投标人应在询价小组提出现场核对原件的要求起30分钟内提交原件,如出现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情况,该资料将视作无效资料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4日17:30(北京时间)之前

方式:意向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在军采网查看询价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07:30-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9号516-2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16日09:4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9号会议室


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某型号牵引车采购

报名单位名称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谈判文件上的供应商一致)(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姓名

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来函告知

联系方式

报名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内容

现场核实情况(√或×)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声明


4

完税证明复印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6

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结果页


7

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


8

军队采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查询结果页


9

不在军队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的书面说明


10

技术方案


11

报价单(遵循国办函〔2019〕11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采购人: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49号

联 系 人:

电话:

报价供应商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备选方案

□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联合体报价

□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一章《询价邀请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证明文件。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无

□有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明满足询价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

响应文件有效期

30日历天

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版必须是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必须与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完全一致。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样品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代询价邀请函)”

履约保证金

□有

√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报价供应商”是指

(1)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2)通过询价采购评审标准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2.3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询价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货物

3.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4.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

1.询价文件的构成

1.1本询价文件包括:

(1)询价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合同条款

(5)评审方法及程序

(6)响应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

2.询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对询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三、询价响应文件

1.询价响应文件的构成

1.1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二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2.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2.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确定。

3.供应商报价

3.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询价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3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询价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询价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3.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3.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活动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一章第二节“供应商资质能力要求”。

4.2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除本须知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响应文件有效期

6.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报价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7.询价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7.2正本需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3询价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询价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3要求在报价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询价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2.1截止时间是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询价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迟交的询价响应文件

3.1在本次询价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将拒收。

4.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4.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询价程序

1.询价小组

1.1 采购人依照相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2名,价格专家2名、法律专家1位。

2.授权代表

2.1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询价活动,授权代表参加询价活动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询价小组按照本询价文件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询价程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标准

4.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保密

5.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1.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

2.签订合同

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询价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询价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询价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某型号牵引车采购

2.采购数量:5套。

3.技术要求

序号

牵引 指标

备注

功能要求

1

具备牵引大中型无人机出库、机场滑行、转弯、紧急制动的能力;


2

应为军队定型产品;


3

参照GJB1848A-2002《飞机牵引车通用规范》相关要求;


技术 指标

1

无人机牵引车牵引力:≥26000N;


2

最大牵引速度:≥15km/h(无人机3700kg条件下);


3

最小转弯半径:≤12m;


4

最高车速:≥60 km/h;


5

适应范围:

使用环境类型:我国寒区、热区、高原、沿海等广大地区;可在各等级公路上行驶。

使用海拔高度:≮ 4000m;

工作环境温度:车内设备工作温度: 10 ℃~+55℃(计算机类按 10℃ ~+40 ℃);车外设备工作温度: 40 ~+55 ℃;

存储环境温度: 40 ℃ ~+70℃(计算机类设备按 25℃ ~+60 ℃);

相对湿度:(95±3)%(3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根据实际供货需要指定的地点。

质保期: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48个月。

售后服务: 供货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货方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3.其他要求

供货方按照采购要求供货,货物送达后,按采购方要求安装调试到位,并清理安装现场。商家负责商品的运送,安装。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装备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询价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程序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即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报价相同的,以再次报价后的价格高低进行排序。

本询价文件中除特别标明“允许偏离”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应当被视为必须实质性响应的条款。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核内容

供应商名称

1

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符合本文件特定要求的证明资料(如有)。


3

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5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6

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重大偏离的、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使用不真实材料的。


8

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实质性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


9

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响应无效的其它条款。


审核结论


说明:


1、询价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询价小组评审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并文字说明。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5、资格性审查:按照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二条所要求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进行评审。

(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标准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再次报价后的价格高低进行排序。

评审结果由询价小组在评审现场向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中标人名称、排序和投标报价,以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和无效投标理由。

(三)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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