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监理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平台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GC-20230515-04001
项目名称: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10万元 ,监理费率为0.44% ,控制价单价为11.15元/平方米(以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宁阳县君临海珀建设项目监理,包括本项目征地红线内外全部工程土建、安装、装饰、市政、人防、强电、弱电、景观、绿化、道路、管网、设备安装等所有工程监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1095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自行电子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通过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已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针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及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后须及时登陆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 招标公告、 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电子投标,不再要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省内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登陆系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中心宁阳分中心第一开标厅(不见面网上开标),逾期递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登录泰安市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宁阳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欣街257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泰安市万达广场七号楼407室
联系方式:
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经理
电话: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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