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池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池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B32023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4年池州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 3 年 05 月 1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关于响应文件格式中 “九、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填写问题,现说明如下:
服务范围 :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新购置的车辆,在质保期内均不包含在此范围中;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无法在定点维修机构维修的特种专业用车等不包含在此范围内。
服务要求: 提供 24小时维修服务;车 辆随到随修,随时有人接待并安排人员检修;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国产车不超过 2天,进口车不超过5天;本市范围内(主城区内)出现故障(车辆无法行驶),维修企业人员40分钟内赶到现场;车辆在主城区外(50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抛锚,维修企业人员2小时内赶到现场。所更换的配件必须为原厂正品新配件,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车。积极协助市直各单位办理车辆更换大件(如:发动机、车轿等)的有关编码更新手续。车辆质保期结束后,将车辆送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线检测; 保证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 承诺建立维修车辆维修档案,实行 “一车一档”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出厂时交送修方处理,未经送修方同意不得擅自丢弃;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等。
服务时间: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服务标准: 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1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参照此内容进行填写。
更正日期: 202 3 年 06 月 05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池州市清风东路 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 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辉宁
电 话:
五、
1.答疑澄清公告PDF版
- 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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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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