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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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监理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推送时间: 20230605
原文链接
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监理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XZQ-CG-CS-2023041
二、项目名称: 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91号
成交金额: 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宣州区水东镇龙泉湖水库新建工程监理项目(三次) 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监理规范和国家、省市及地方关于工程监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的标准。管理统筹到位、协调安排合理,最大程度实现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目标 。 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签订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冬根、李来凤、张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 828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结果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朝阳河大道、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朝阳河大道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思佳花园北15栋6楼
邮箱: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周工
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 3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