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编号:FJCX-CS-2023-006 (招标文件编号:FJCX-CS-2023-006)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道411号(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成交供应商的货物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销售,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荆铁强、黄兴灿、需解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招标代 理服务费按以下方法来计算:(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需解锁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南江滨支行 账号:35050需解锁009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62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报价人名单及原因 :
响应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1、福州阿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3.2.1“a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a12资格承诺函”的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声明函。属于《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2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2.1条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规定的情形,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福州阿九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其余报价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其余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政策性 功能 情况: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道411号1号楼4-7层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晶品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联系方式:巫需解锁、杨斌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需解锁、杨斌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