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城区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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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3-92、采购项目名称: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城区(乡镇)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06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南召县公安局2022年城区(乡镇)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
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项目地点:南召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完毕;
6、质保期:1年;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南召政采公开-2023-9-1 | 南召县2022年城区(乡镇)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建设 | 需解锁 | 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丹霞路西段15号 | 6,712,8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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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崇、刘鹏云、刘伟、王丙初、贾丛聪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金额:78,800.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中国》《全国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召县公安局地址:南召县人民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郑州市经八路14号汇元大厦四层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