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岳飞大道北土方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宣城市
业主单位
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岳飞大道北土方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606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 招标人 | 名称: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 | |||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广德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2301-2302室 | |||
| 项目名称 | 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岳飞大道北土方平整项目 | |||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3515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10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誓节镇瑞祥花园3幢104商铺 投标报价: 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零捌佰伍拾叁元捌角肆分( ? 2520853.84 )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分 | |||
| 项目负责人:裴志斌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 总承包 贰 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誓节镇经济开发区西区迎宾大道18号 投标报价:人 民币贰佰玖拾叁万元整(? 2930000.0 0)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81.97分 | |||
| 项目负责人:曹爱华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212188506 、皖建安B(2021)0324242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 总承包 叁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祠山街道凤凰社区四里棚村民小34号组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伍仟玖佰伍拾元零捌分( ? 2995950.08 )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9.35分 | |||
| 项目负责人:丁奇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书编号: 皖 234222210861 、皖建安 B ( 2022 ) 0430056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安徽卓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宣城人和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旌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 件中不可竞争费为零,清标不通过; 2 、广德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科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3 、安徽巨森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旺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德润和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征奉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昊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华正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宁国市臻亿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安徽合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一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列金计税,清标不通过。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0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 傅 工 需解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朱 工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 需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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