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天生华府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业主单位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
[缺少]溧水区天生华府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1001802033429001项目名称溧水区天生华府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项目标段编号ALS181381-04SG标段名称物业用房装修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6月7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6月14日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 编号: ALS181381-04SG | |||
| 1. 招标条件 | |||
|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溧水区天生华府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审批投许[2018]12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34685.8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34685.86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参加投标。 | |||
|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 2.1 标段名称: 物业用房装修 | |||
| 2.2 工程地点: 溧水区龙山路与薛李东路交汇处 | |||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
| 2.6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万元 | |||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为天生华府物业用房及分房组用房装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物业用房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小区内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525 m2。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中心网站( .html )免费招标文件。 | |||
|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27 09:00:00 |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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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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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中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等媒介上发布。 |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6月7日11时6分到 2023年6月14日11时6分 为止 |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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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 址:秦淮大道401号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 ||
| 邮 编:211200 | 邮 编:211200 | ||
| 联 系 人:汪立莉 | 联 系 人:刘立鹏 |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aspx?RowGuid=52028317-4940-4d56-9874-6cba119ceb0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缺少]
| 编号: ALS181381-04SG | |||
| 1. 招标条件 | |||
| 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溧水区天生华府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溧审批投许[2018]122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134685.8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34685.86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参加投标。 | |||
|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
|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 2.1 标段名称: 物业用房装修 | |||
| 2.2 工程地点: 溧水区龙山路与薛李东路交汇处 | |||
|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 |||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
| 2.6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万元 | |||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工程为天生华府物业用房及分房组用房装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物业用房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小区内零星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525 m2。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中心网站( .html )免费招标文件。 | |||
|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 |||
|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27 09:00:00 |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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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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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中心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等媒介上发布。 |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6月7日11时6分到 2023年6月14日11时6分 为止 | |||
| 8.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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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联系方式 | |||
| 招 标 人: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 址:秦淮大道401号 |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 | ||
| 邮 编:211200 | 邮 编:211200 | ||
| 联 系 人:汪立莉 | 联 系 人:刘立鹏 |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aspx?RowGuid=52028317-4940-4d56-9874-6cba119ceb0d&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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