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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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3GZ04ZC62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社会服务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03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中“(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所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线上: 广东省政府采购;线下: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 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提前邮寄或者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至“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陈 女士,-150 )”,如通过邮寄,需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快递外包装请备注 F23GZ0462+ 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5 、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6 、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关于本项目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以工时量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需在《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中填报“年度计划投入的服务总工时量”。(“《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及“《报价工时明细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须另外提供纸质版密封的《开标信封》,并在《开标信封》中放入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及“《报价工时明细表(首次)》。响应供应商可选择提前邮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现场递交纸质版《开标信封》至“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10、响应供应商在智慧云平台时填写磋商报价时,请填写本项目的采购预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基立北街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 -346/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先生/
电 话: -346/150
2023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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