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市趟区内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广东
-汕尾市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市趟区内(海丰、陆河、城区)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市趟区内(海丰、陆河、城区)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ZJZB-2023-14251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磋商 ,有意向的潜在 应答人 (以下简称 应答人 )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
1.1 采购预算: 15万元/月(不含税),合同期内据实结算 。
1.2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1家应答人成交。
1.3采购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将邮件运输工作外包给承运商,承运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运输时限、通信质量、作业规范、邮运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控规定,负责将邮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地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运输服务区域 :汕尾邮政邮件处理场地、邮政分支机构、网点、仓库、客户驻点等生产作业场地间的邮路运输服务,邮件处理中心与海丰、陆河、城区、深汕特别合作区间的运输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实施要求》。
1.4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分公司发布新一轮的全省集采市趟运输外包结果为止。
2、 应答人 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应答人须具有 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或已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备案的 备案证明 。注: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 同类项目业绩:应答人须具备 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内的物流运输 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在 70万元 或以上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合同/协议;如所提供的合同/协议没有具体金额,则必须附上该合同/协议所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并以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合同/协议金额)。
2.4 应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要求 使用年限在5年(含)以下且总质量3吨(3000KG)或以上的车辆不低于15台 ,其中 自有车辆数量不低于11台 (自有车辆为应答人或其分公司名下的车辆),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注:1、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含副页)正反两面的彩色扫描件(自有车辆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与应答人或其分公司名称一致),如不是自有车辆,须同时提供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2、车辆总质量在4.5吨(4500KG)以上的车辆须提供该车辆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ml)中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结果截图,如无查询结果截图,须提供有效说明。3、应答人须提供车辆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彩色扫描件及原件(如无法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须提供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和原件及相关说明)。4、车辆年限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算起。5、车辆行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相关佐证材料彩色扫描件须一证一页,如因应答人提供的扫描件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看清相关信息,该车辆不予认可。6、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道路运政营运车辆查询结果以评审当日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2.5 应答人必须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能开具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6 财务要求: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处于破产状态。 注:应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2.7 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应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
2.8 应答人须承诺成交后,为承担线路运输任务的车辆配备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协议要求的北斗/GPS设备,并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 注:应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2.9 应答人须承诺成交后,按照使用单位要求,办理相应地市运输地限行时段的通行证。 注:应答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2.10 应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
2.11 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 后审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应答人 ,其应答将被否决。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现场购买磋商文件两种方 式,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建议采用平台系统购买电子版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磋商文件售卖时间为 202 3 年 06 月 07 日 至202 3 年 06 月 12 日 23 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1.1 网上购买: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用户注册→ 应答人 注册,注册后进行文件购买,已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后购买。 ( 注册或购买事宜有问题请联系 叶 020- 83820346( 推荐 ) /83806127 / 邮箱 )
注:2014年1月1日起在购买过文件的 应答人 ,我司已在系统为各位进行初步登记,请以各自的组织机构代码登陆系统,补充完整注册资料审批后,进行相关报名手续。
登陆账号: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组织机构代码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第9位开始至第17位);登陆密码:请打咨询电话( 叶 )。
4.1.2现场购买: 请于磋商文件售卖时间,在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二楼商务室持以下文件(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采购包 ,售后不退。
4.3 购买标书 /平台注册 联系人 : 叶 020- 83820346( 推荐 ) /83806127/邮箱 。
4.4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应答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 应答人 所递交的 响应文件 。
5、 响应文件 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的递交: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16日 9时30分 ,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公司三楼会议室。
5.2磋商时间为: 2023年06月16日 上午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 地点: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公司三楼会议室 。
5.3最终报价递交时间为: 2023年06月16日 (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 地点: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公司三楼会议室 。
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地点进行 公开唱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 应答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 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5 采购人有权对 应答人 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 应答人 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磋商 公告同时 在 中国 、 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 、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北邮电大院内市邮政公司办公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报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叶 020- 83820346( 推荐 ) /83806127/邮箱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何燕霞// 邮箱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
账 号: 3110910043850023299
8、免责声明
无。
相关提示:建议 应答人 安排法人或授权代表 以及熟悉项目的人员 参加 磋商 会议,须佩戴合格口罩。在进入会议现场前配合 采购 人或 采购 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问询,请知悉。
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 3 年 06 月 07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