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施工评标公示
广东
-惠州市
根据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023〕017号
工程名称:惠阳区新圩镇雨污分流提质增效一期工程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需解锁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 证书编号 |
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1,488,103.88 | 合格 | 240日历天 | 姓 名:邓星彬; 注册编号:粤需解锁00085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为: 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 06 月 07 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中心惠阳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 2 人;
2、评标 专家 5 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6 家,名单如下:
1、中 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天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 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 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 3.1.2 ( 12 )项,否决其投标 ,其余 5 家投标企业均通过 了 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不符合 3.1.2 ( 12 )项,否决其投标。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 五 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
1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817 |
2 | 广东广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77 |
3 | 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195 |
4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44 |
5 | 深圳市天海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0599 |
三、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7人,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集体议事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惠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101,488,103.88元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中心惠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联系电话:需解锁)。
异议受理单位: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诉受理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开标时间:2023-06-07
公示开始时间:2023-06-08
公示结束时间: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