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项目概况
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ZFCG2023-0042
项目名称: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
合同包预算金额: 4,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0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供应商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汇总提交全市第一轮交通拥堵点选点方案和清单,2024年1月30日前提交市本级点位治理研究方案联审稿,2024年5月31日汇总提交全市第二轮交通拥堵点选点方案和清单,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研究报告,并送达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内容进行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内容进行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内容进行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内容进行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28%,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
【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拥堵点治理—2024年治理研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于资格性审查时查询“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至 2023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 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会议为“远程电子开标”,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把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道路工程研究中心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5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饶工
电 话:
2023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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