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加工厂劳务承包项目
福建
-龙岩市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龙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龙高股份”) 委托,对龙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加工厂(机碓、配方泥)劳务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龙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加工厂(机碓、配方泥)劳务承包项目
2、项目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高岭路1号。
3、 工程建设规模 : 本项目劳务费用约为 835.63万 元 (含9%增值税)。 根据综合利用加工厂测算,2023年8月1日-2026 年7月31日期间综合利用加工厂原矿机碓、配方泥加工产量 约 13.25万吨,其中原矿机碓 约 4.5万吨,配方泥 约 8.75万吨 ,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 准。配方泥泥饼散装装车约4.05万吨,炼泥包装装车约4.05万吨,50KG 袋人工包装装车约0.65万吨。具体 以实际发生为准 。
4、项目周期: 202 3 年 8 月1日至 2026年7月31日。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且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需大于两年时间及以上,在中标后如有法人变更务必需在合同履约满一年以上,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现场管理人员1人、安全员1人、铲车司机5人、叉车司机1人、机碓工人6人、机电人员1人、操作工14人。 以上铲车司机须具备铲车操作证书,叉车司机须具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机电人员须具备电工操作证书, 安全员 应具备 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员证 或住建部门颁发的 合格有效 的 安全员 A证及以上 ,并 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 投标人应提供 项目招标前 两年纳税证明相关材料(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凭证等能证明纳税材料)。
4. 投标人必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扫描 件(若已办理“ 三证合一”者 ,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 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
8.投标企业与龙高股份有销售贸易往来、法人代表(含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关系
的不得参与投标。
注: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查询网页件或截图;开标日若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查询,则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查询网页截图或页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6 月 09 日00:00时至2023年 06 月 28 日 08 : 3 0时 ,登 录龙岩市中心电子招标文件。
五、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0 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 规定为准。
六、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06 - 29 08 : 3 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标公告在 龙岩市中心、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高股份”)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高岭路1号,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万阳城B3梯1910室 邮编:364000
电子邮箱:/
电话: 张 女士,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岩股份有限公司 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 东宫下高龄路 1号
联系电话:0597- 3380813
日期:202 3 年 06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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