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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3-06-1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0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302000148        项目名称: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A标包1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116.000000
B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B标包1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8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通知及其他相关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供应商可就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成交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泰安市中心网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中心联系,电话:。        3.方式:供应商自行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栏目及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泰安市网。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地    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县(区)擂鼓石大街65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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