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湖南
-怀化市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 项目信息
1、 采购合同名称:
2、 采购项目名称:安保服务项目
3、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202330056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 安保服务项目(周期两年)
6、 项目经理:/
二、 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295512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玖拾伍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
(2)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安保服务项目 | / | / | / | 2 | 年 | 1477560.00 | 2955120.00 |
(3)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履行期限:2年
地点: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方式:/
四、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
五、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 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
(5) 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 其他合同文件。
七、 合同生效
本合同 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
八、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 ,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5 月 26 日
九、 合同主体
甲方: 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梁青松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路65号
乙方:
法定代表:向绍前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刘塘路鹤洲公馆14栋201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怀化支行
账号:70050308000001675
其它补充事宜:
上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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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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