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大道支线工程跨木兰溪大桥施工对堤防影响补救工程设计变更公告
福建
-莆田市
变更公告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木兰大道支线工程跨木兰溪大桥施工对堤防影响补救工程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亿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合同造价(元) | 3562935.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本工程属于小规模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价小于400万元的工程),变更减少造价为67.6577万元,变更类别属于累计增加造价在4万(含4万元)以下的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根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因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项目部分位置存在重叠,参建方经现场踏勘决定对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如凿除冠梁、草皮修复、铺设预支块等进行甩项。合计变更减少费用:441663元,下浮10%之后为减少造价397496.70元。 2、根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因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项目部分位置存在重叠,参建方经现场踏勘决定对左岸主河槽与滩地防护修复工程中拆除预制块、碎石垫层拆除、素砼护脚、铺砌预制块护坡、修复损坏C20砼预制场地面、修复干砌块石护面、石渣外弃等进行甩项。合计变更减少费用:471908元,下浮10%之后为减少造价424717.20元。 3、根据设计更改通知单编号001对原设计图纸中围堰基坑抛石护底基槽开挖中的左右岸桥墩段和非桥墩段进行补充设计断面图,为此造成围堰基坑护底工程量增加。合计变更增加费用:16370元,下浮10%之后为增加造价14733元。 4、根据工程联系单编号001右岸主河槽滩地处在干砌块石护面修复施工进行开挖时发现一处钢筋砼冠梁,需要机械进行凿除破碎后,挖装清理外运。合计变更增加费用:7020元,下浮10%之后为增加造价6318元。 5、根据工程联系单编号002右岸滩地干砌块石护面修复除桥墩底部长度40米,宽度5米原砼场地保留未施工以外,其余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全部拆除后重新砌筑修复施工。合计变更增加费用:138428元,下浮10%之后为增加造价124585.20元。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1、根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因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项目部分位置存在重叠,参建方经现场踏勘决定对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如凿除冠梁、草皮修复、铺设预支块等进行甩项。 2、根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左岸堤防补救工程因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一期)—十里风光带施工项目部分位置存在重叠,参建方经现场踏勘决定对左岸主河槽与滩地防护修复工程中拆除预制块、碎石垫层拆除、素砼护脚、铺砌预制块护坡、修复损坏C20砼预制场地面、修复干砌块石护面、石渣外弃等进行甩项。 3、根据设计更改通知单编号001对原设计图纸中围堰基坑抛石护底基槽开挖中的左右岸桥墩段和非桥墩段进行补充设计断面图,为此造成围堰基坑护底工程量增加。 4、根据工程联系单编号001右岸主河槽滩地处在干砌块石护面修复施工进行开挖时发现一处钢筋砼冠梁,需要机械进行凿除破碎后,挖装清理外运。 5、根据工程联系单编号002右岸滩地干砌块石护面修复除桥墩底部长度40米,宽度5米原砼场地保留未施工以外,其余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全部拆除后重新砌筑修复施工。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以上变更甩项累计减少造价751752元,下浮10%之后 造价676577.7元,合同价3562935元,占合同造价的-19.0%。 | |||
5、 | 1.设计变更备案表。2.设计变更会议纪要。3.设计变更预算造价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亿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3年06月12日 | 2023年06月12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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