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海棠路二桥-福利中心等保洁服务项目
湖南
-湘潭市
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天易大道、凤凰路(海棠路桥下-金霞山)、海棠路二桥-福利中心等)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2日
采购合同编号: SLYCG-230406
采购人(全称):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天易大道、凤凰路(海棠路桥下-金霞山)、海棠路二桥-福利中心等)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潭县财采计【2023】040023
(3)项目内容: 湘潭县城区主次干道(天易大道、凤凰路(海棠路桥下-金霞山)、海棠路二桥-福利中心等)保洁服务项目包含的全部 内容 。
(4) 项目负责人 : /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2178400.00元
大写: 贰佰壹拾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2)具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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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地点: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指定地点 。
方式: 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 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中标单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月底考核结果,三个月内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国库拨付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 两 份,供应商执 两 份,政府采购管理股 一 份,招标代理公司 一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5 月 3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公章) 乙方: 湖南金典物业管理有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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