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东津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消防第三方鉴定招标公告
湖北
-襄阳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襄阳东津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市民公寓)项目质量、消防第三方鉴定(检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306FJ-04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襄阳东津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市民公寓)项目质量、消防第三方鉴定(检测)(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发改投资[2014]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襄阳东津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新市民公寓)项目质量、消防第三方鉴定(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东津新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12个地块(BH01、BH03-BH10、BH12、BH13、NH08),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最终以每个地块实际检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满足工程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而开展的质量和消防鉴定(检测)全部内容,直至通过质量验收和消防验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2 合同估算价:7980000.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质量标准:按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的认可的鉴定(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核定检测范围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钢结构、设备安装(因各地名称不统一,具体检测范围详见资质证书副本“检测范围及项目”),并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②须按照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的要求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注册(服务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2)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16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业绩及一项总建筑面积67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检测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检测结论性报告;④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意见;⑤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⑥承诺不得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3)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供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②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或注册证。 (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未被湖北省内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行政部门)直接认定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伪造检测数据)而通报批评(或记不良行为)。(以上3项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人均不对其投标人进行投标补偿。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6 月 1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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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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