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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海控股大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福建

-

福州市

发布时间:2023-06-1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大楼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4010280200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控股大楼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3]A0300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福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控股大楼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金山大道交通枢纽中心地块 。

2.3计划总投资: 项目工程费用约3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9008.47㎡,容积率3.4以下,建筑密度35%以下,绿地率30%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下,总建筑面积约44828.8 ㎡。

2.5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施工工期:暂定880日历天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申请等前期报建报批手续;负责项目建设工程组织协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合同、文明施工管理及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结算;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的管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办理产权 、 竣工财务决算等 。

(2)设计咨询:对设计过程中各设计内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内容。

(3)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的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程结算审核、配合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成果文件等。

2.7 本招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7.99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

(2) 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 项目管理负责人: 须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 设计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 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应是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④ 造价咨询负责人: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应是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总数不得超过2家 ; ②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③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 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⑤ 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⑥ 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3.5 投标人 “ 类似项目业绩 ” 要求: 1个 ; “ 类似项目业绩 ”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工程费用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合同内容至少包含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4项工作内容中的其中2项)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 类似项目业绩 ” 要求: / ; “ 类似项目业绩 ” : / 。

3.7 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记入项目所在地 “ 失信黑名单 ” ; ②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 生 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捌万元整 ( ¥ 80,0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具体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 从法人单位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汇达 本项目指定账户;

6.3.2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6.3.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3.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 福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52号交通枢纽指挥中心4楼 ,邮编: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2室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张工、谢工

中心名称: 永泰县服务中心

地址: 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 0591—62275676

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电 话:

公 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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