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
| 项目编号 | F3206210336000167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
| 标段编号 | F3206210336000167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海安市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项目名称)
海安市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安市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工程地点:建设地点位于海安市高新区,涉及王楼新城、钟涵村 7 组、 9 组、拥徐村、胡集村;海安市开发区三丰村;海安市大公镇,涉及仲洋村、群益村、旱稼村、贲集村、马舍村、凌东村、贲巷村、噇口村。
( 2 )招标范围:海安市 2023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新建电瓶车、电瓶汽车充电桩、健身广场、新建道路、河道清淤护岸、新建灌溉泵站、 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3 年 06 月 23 日到 2023 年 10 月 21 日;工期: 120 日历天。
( 4 )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
( 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自 2021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2 年 06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2023 年 03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6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 业绩: 无。
( 9 )其他投标条件: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
( 10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 2019 】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到 2023 年 6 月 19 日 登录南通市网,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 、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网、江苏省网上发布。
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 、
7.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06 号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 399 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系人:秦兴国 联 系 人:李益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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