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 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GC-20230606-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 五马街以南、规划一街以北、碧霞湖南路以西、规划二路以东 ;
2.4 建设规模: 项目总规划占地 8809.3 平方米(13.21亩),总建筑面积 24358 平方米,主体建筑10 层,局部11层,裙房 4 层。其中地上 17610 平方米,地下 674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新增100张床位。
2.5服务期限:第一标段: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 10日内完成工程勘察并出具报告;第二标段: 合同签订接到甲方通知后 15日内 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方案设计 ,4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 。
2.6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对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进行勘察并出具勘察报告;第二标段:对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包括 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总体室外配套管网、 景观设计、 装配式设计、人防设计等全部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及装修设计 。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审批需 要;
2.8 招标控制价:2 90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 9万元。第二标段281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勘察服务,第二标段为泰安市中医二院医共体上高分院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本项目两标段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3 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4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时间:2023年 6 月 8 日至2023年 6 月 14 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平台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7 月 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上发布。
7.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 泰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8-62 36668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9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泰西商贸城沿街商业楼
项目经理: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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