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蒙古
-包头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2023-GLJC-C002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食堂服务项目,包括食堂保洁、餐饮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do?id=13643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do?id=2372890) 》及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承担实施本项目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餐饮服务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方式: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予以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餐饮服务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4)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截图;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联系方式:任补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补补、董晗璇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