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
-海口市
项目概况
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7-0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 | 项目编号 | HNZT2023-181 |
| 预算金额(万元) | 711.137831 | ||
| 最高限价(万元) | 711.137831 | ||
| 采购需求 | |||
| 合同履行期限 | 12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测绘资质:1、提供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或不动产测绘专业);2)征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测绘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征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房屋征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测绘单位同时具备征拆资质或征拆单位同时具备测绘资质的,可以以一家单位的名义参与测绘及征拆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提示: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时间 | 2023-06-14 至 2023-06-20 , 每天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 | 海口市 | ||
| 方式 | 网上购买 | ||
| 售价(元) | 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3-07-04 09:00 | ||
| 地点 | 海口市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 )(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五、公告期限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33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室 | ||
|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
详细信息
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网 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海口市系统点击关注项目,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ZT2023-181
项目名称: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111378.31 元
最高限价:7111378.31 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1个包 ,预算金额为7111378.31元 ,采购内容为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 项目 ,具体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历天
琼港经济合作社海口示范区用地拆迁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 关扶持政策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测绘资质:1、提供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或不动产测绘专业);2)征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测绘项目负责人要求在本单位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含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征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房屋征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测绘单位同时具备征拆资质或征拆单位同时具备测绘资质的,可以以一家单位的名义参与测绘及征拆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3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00点00分 至 2023年06月20日 23点59分
地点: 海口市网
方式: 网上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副楼202开标室 )(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主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登录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者,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潜在投标人。
4、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 )和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
2、采购文件网址: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服务平台( 选择“服务指南-专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签章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GPT)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系统上线初期,为保障项目开评标顺利开展,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和拷贝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GPT格式)的光盘、U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的,且投标人未携带上述电子文件在开标前递交给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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