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玉田标准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安溪玉田标准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溪玉田标准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审 [2023]30 号文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申请专项债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及部分自筹 , 招 标 人 为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城厢镇玉田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2923.65 ㎡(合 19.386 亩),地上建筑面积约 3.2 万㎡,一栋多层综合楼,两栋丙类多层厂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间距为 9 米。其中: 1# 、 2# 厂房均为丙类多层厂房,建筑高度为 23.9 米。 3# 办公楼地上 7 层,建筑高度为 23.9 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 , 内容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 ( 但不限于 ): 结构、建筑、建筑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绿建工程、环境景观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和高低压配电房等;②地下工程 : 包括人防工程、停车场、设备用房等;③室外工程包括 ( 但不限于 ): 室外总体 ( 含室外景观绿化、体育场地、大门围墙、道路、路灯、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供气、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 ) 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边坡及基坑支护 ( 不限于用地红线内 ) 等工程。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的 65% 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 88.8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从下发监理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98/zjxypjweb2/gcjl 。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二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二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 闽建筑 [2015]35 号文 ) 办理入闽登记手续;②根据闽建 [2017]9 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6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3 年 06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网址: http : //ggzyjy.quanzhou.gov.cn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7000 元整(下同)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招标编号:安建招字 [2023]029 号);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③电子保函形式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泉州市信息网(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A 栋 5 楼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安溪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6C 栋 903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
网址: ;
联系电话: /22135505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 1# 楼 6 层 ;
联系电话: ;
中心名称: 安溪县中心 ;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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