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工程项目内装工程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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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项目内装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项目 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虎行审投项(2021)187号、(2022)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新高乐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新高乐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项目内装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支英街东、金德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南 2.2规模: 装修面积约89061.15平方米,装修部分工程造价约12960万元,智能化部分工程造价约823万元,泛光照明部分的工程造价约141万元,工程施工总造价约13924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8877001006 | 苏州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新建工程项目内装工程 | 内装、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 | 13924.00 | / | 322 | ||||||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6-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含)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5信誉要求: 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6其他要求: (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3)、本项目执行《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4)、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中标人及排序,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认中标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定标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牵头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是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正式职工,负责与招标人联系有关招标的事宜;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③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④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⑤联合体成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年06月01日00:00 至 2023年06月07日23:59: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13日 14时15分 前可以在苏州市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ml?infoid=9ba71307-c118-4355-afd0-927e8e0319e9 8.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新高乐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 ||||||||
邮 编: | 邮 编: | 215129 | |||||||||
联 系 人: | 徐爽爽 | 联 系 人: | 张冲 | ||||||||
电 话: | 电 话: | -6402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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