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工程设计补遗书
河北
-秦皇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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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工程设计补遗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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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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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工程设计
补 遗 书
序号:NO.02
招标编号:2023B1303220008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工程设计
一、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应规定,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做出如下答复:
问题一 : 招标文件 P88 页: “ 库房功能包括包材库、瓶库、成品库(需考虑后期采用立体库房)及其他法规要求配置的库房,成品库要求配备装卸货平台,可供 4 台车同时装货 ” 关于成品库考虑后期采用立体库房的要求与招标文件 P90 页: “ 第 6 点 建筑单体要求中的第 9 项成品库的高度为 8.6 米 ” 库房高度要求前后描述有些冲突,请明确下此成品库房的高度设计要求是否按照立体库房高度设计?
答复: 成品库房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可以考虑立体库房预留空间。
问题二: 招标文件 P90 页:第 6 点 建筑单体要求中的第 6 项灌装车间的层数为 1F ,是否可以考虑按照 2F 进行方案设计。
答复: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可以考虑按照 2 F 进行方案设计。
问题三: 招标文件 P90 页:第 6 点 建筑单体要求中的建构筑物的高度是否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答复: 建筑物、构筑物设计高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问题四: 招标文件 P87 页: “ 5 )该地块位于北戴河机场净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高度控制及建设要求在方案设计阶段需征求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意见。 ” 能否提供下建构筑物的高度控制要求。
答复: 经我公司与规划局沟通,拟建地块建筑物、构筑物无设计高度限制要求。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6日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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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0526090401.jpg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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