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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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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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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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 《关于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的意见》冀高规[2022]4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高速集团辖区内(燕郊西收费站、燕郊收费站、齐心庄收费站、香河西收费站、秦皇岛收费站和唐山北收费站)。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河北高速集团辖区内6个收费站口,建设充电桩及配套箱变、输电线路。共建设双枪充电柱33套(160kW),配套箱式变压器6座,10kV线路12km。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供电方案的跑办、设计及审图、施工准备、施工、试运行、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8 09:00 至 2022-09-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9-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56号2号楼22层2205、2206室 | 地址: | 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17楼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陈昌凯 | 联系人: | 张德祥 |
| 电话: | 0311-85335688 | 电话: | 0311-6672636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区科技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50352001040045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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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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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集团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试点安装收费站口充电桩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 2022 年 9 月 8 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2 年 9 月 8 日
2 、原公告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资质要求 |
( 1 ) 具有独立企业 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具备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 4 ) 具有住房 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设计业绩:近 5 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至少完成过 1 项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业绩:近 5 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 项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项目。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信誉要求 |
( 1 )投标人在近 1 年( 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电力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力工程合同被解除。 (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本项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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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
岗位 | 数量 | 资格标准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兼施工负责人) | 1 | 工程师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 5 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 1 项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近 5 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 1 项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 |
设计负责人 | 1 | 工程师 近 5 年( 2017 年 9 月 1 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担任过 1 项充电站工程或电力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无 |
公告提交单位: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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