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01822023000054-1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822023000054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四通西街3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址:新都街道团结社区6组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2023年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 1(年) | ¥2,360,400.00 | ¥2,360,400.00 | (一)设立彭州市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中心,对我市大件垃圾进行分拆、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二)设立标准化有害垃圾暂存点,对我市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化收运、暂存,并负责将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处置企业处置。 (三)配置大件垃圾(低值可回收物)专用运输车辆在城市规划区开展大件垃圾预约回收服务,并对镇(街道)大件垃圾集散点存放的大件垃圾开展回收服务;配置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对各镇(街道)有害垃圾暂存点暂存的有害垃圾开展收运服务。 (四)对城市规划区内因突发状况事件或不可预见性问题导致无主大件垃圾进行收运处置。 (五)接收处置城区大件垃、低值可回收物以及有害垃圾。 (六)定期对镇(街道)指定地点的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进行回收。 (七)对大件垃圾和低值可回收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垃圾进行处置。 |
合同金额: 2,360,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零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14日
履约地点:彭州市城区、乡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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