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项目成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编号:2023-FJGYZBTP2023017 (招标文件编号:2023-FJGYZBTP2023017)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苍霞新城嘉盛苑3-6号楼二层连接体(支前路16、18号二层连接体)206
中标(成交)金额:18.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需解锁 |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项目 | 数据治理、模型建设、工具服务、运行服务、软件测评(根据采购方要求实施) | 按采购方要求的年度区间归集数据。合计构建4个模型、1个数据驾驶舱和1个汇聚展示平台。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页面和企业信息进行数据采集。 | 交货时间:2023年07月10日。运行服务:服务期为签订合同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满足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项目建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玉源、刘思得(组长)、黄殷颖(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中标人(成交)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招标代 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缴清招标代 理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招标代 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需解锁;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鼓楼支行银行;账 号:35050需解锁010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对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并根据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单一对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进行谈判评议: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B座2T-20层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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