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
辽宁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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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屏障建设工程 结算初审
招标公告
受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的委托,为 声屏障建设工程结算初审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声屏障建设工程 结算初审 | ||||||||||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 文件名称: | 关于沈阳市市政公用局声屏障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文号: | 沈发改审字[2019]146号 | ||||||||||
3.招标单位: |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 ||||||||||
4.建设地点: | 沈阳市 内观泉路高架桥、金山路高架桥、新立堡立交桥、沈抚立交桥、东西快速干道等5座高架桥18处点位。 | ||||||||||
5.工程规模: | 新建声障屏总长4903米,其中观泉 路高架桥 声屏障 长度为1835米; 金山路高架桥 声屏障 长度为480米; 东西快速干道高架桥 声屏障 长度为1426米; 新立堡立交桥 声屏障 长度为430米; 沈抚立交桥 声屏障 长度为732米。同时根据 声障屏安装需求,拆除并重新建设沈抚立交桥防撞墙1490米、改造引道挡土墙538.62米。 | ||||||||||
6.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451.88 | ||||||||||
7.资金来源(万元): | 中央投资 | 0 | 区县投资 | 0 | |||||||
省级投资 | 0 | 自筹 | 0 | ||||||||
市级投资 | 2451.88 | 其他 | 0 | ||||||||
8.代理机构: | |||||||||||
9.工程内容: | 结算初审 | ||||||||||
10.标段划分: | 1 | ||||||||||
11.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结算服务,配合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结算初审;2、建设单位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3、指派专人负责上述相关工作的汇报、与财政审核部门沟通、报送各项相关资料等 。 | ||||||||||
12.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3.计划工期: | 结算初审服务期:2023年 07 月 15 日—2023年 09 月 13 日,共计 60 日历日,结算服务期已工程实际情况而定(具体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 ||||||||||
14.质量标准: | 合格 | ||||||||||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 3.5 | ||||||||||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 0.035 万元 | ||||||||||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 接受联合体 | ||||||||||
3.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资格。 | ||||||||||
三、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1.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 2023年 06 月 14 日 至 202 3 年 06 月 20 日 , 8:30时至16:30时 | ||||||||||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3.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
四、 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 3 年 07 月 06 日 10 : 0 0 时 | ||||||||||
2.开标地点: | 沈阳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 1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
3.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4. 开标说明 |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公章) |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 邮编: | 110000 | ||||||||
联系人: | 高延纲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章) |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 邮编: | 110000 |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方圆支行 | 电话: | |||||||||
账号: | 710404 | 联系人: | 薛明 | ||||||||
六、招标人信息: | |||||||||||
招标工作负责人 姓名: 高延纲 单位: 沈阳市市政公用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薛明 单位: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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