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局辅警夏季服装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河南
-安阳市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3)4 5 号
1.2 项目名称:安阳县公安局辅警夏季服装采购项目
1.3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竞争性谈判
1. 4 预算金额: 233948 元
1.5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结果发布第二日开始 量体(两日内完成),1 5 日内供货完毕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投标人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公装财〔2015〕1259 号) 内的生产企业、或2015年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被取消资格的企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授权给非入围企业公司代理投标)。■提供证明材料。
( 10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 2.1 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谈判文件:
3.1 时间:2023年6月 12 日至2023年6月14日,上午 8 : 00--1 2:0 0 、下午 14 :3 0--1 8:0 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3.2 地点:(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3.3 方式:现场或网上
3. 3.1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以明确当事人身份):
(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4 售价:人民币3 00 元 / 份(售后不退)
3.5 提示:
3.5.1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联系通知电话。
3.5.2潜在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本项目可能发布的变更、延期等网上公告(公告网址详见本章第6条)。
3.5.3 基于本项目对投标人联系通知电话不作要求,投标人将自行承担遗漏公告内容的风险及责任。
4.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 5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开标厅 ( 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 一楼)
5.响应文件开启:
5.1 时间:2023年6月1 5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开标厅 ( 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 一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安阳招标采购”(如有变更延期等,请登录首页点击“变更通知”栏及时查询。)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县公安局
地 址:安阳市示范区锦泰东大街东段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
二二三年 六 月 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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